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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情下达 - 关于征集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辽宁省推荐作品的通知
    关于征集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辽宁省推荐作品的通知
 

       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以下简称“山花奖”)是经中宣部批准,由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联合主办的全国性民间文艺奖项。山花奖的评选宗旨是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表彰成绩突出的民间文艺工作者,鼓励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促进我国各民族民间文艺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山花奖每两年为一届,共设4个奖项:优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优秀民间文学作品、优秀民间艺术表演作品、优秀民间工艺美术作品。山花奖自1999年开始评选,至2023年已举办十六届。参照以往,2025年将举办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终评,2024年将举办部分项目的省级推荐和初评。为了有保证我省作品遴选的精准性,申报程序的时效性,现就我省备战山花奖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征集面向辽宁省域内广大民协会员或民间文艺工作者、民间爱好者。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三、征集作品种类
       (一)民间文艺学术著作
       1.作品范围
       申报作品须是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民间文艺学术研究类著作。
       2.以下作品不列入参评范围
       (1)主编多位作者成果的论文集;
       (2)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相关的杂谈、随笔、报道、综合介绍、各类散文描写、漫话、导游等文集;
       (3)与民间文学、艺术、民俗无关的城乡现代化建设论著;
       (4)各类译著;
       (5)已故学者的专著;
       (6)少数民族语文本著作;
       (7)非法定出版社或内部出版发行的各类著作。
       (二)民间文学作品
       1.作品范围
       自2023年6月以来出版的民间文学搜集整理作品专集(含神话、传说、故事、史诗、歌谣等,以及由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为汉语的以上体裁的作品)或自2023年6月以来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的新故事作品,出版社出版的新故事作品集,或参加“中国故事节”系列活动故事创作比赛的获奖作品以及故事表演比赛的获奖故事脚本。
       2.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符合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精神,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2)题材要求:反映群众生活,反映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成果。
       (3)艺术要求:格调健康向上,情节曲折生动、引人入胜;创作技巧纯熟,充分展示新故事创作的艺术特点。
       (三)民间艺术表演作品
       1.作品范围
       民间广场歌舞、民间鼓舞鼓乐、民间舞祥瑞(舞龙、舞狮等)、民歌。
       2.作品要求
       (1)作品参演人数不超过30人,民歌参演人数视节目决定。
       (2)作品要结合本地区、本民族的特色,注重原生态;对原生态民间表演作品的改编、加工不能脱离地域性、民族性、艺术性;生活气息浓郁,民间风格显著,体现时代精神。
       (3)作品表演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其中民歌作品不超过6分钟。
       (四)民间工艺美术作品
       1.作品范围
       作品种类涵盖雕塑、书画剪纸、编织刺绣、民间陶瓷、文房四宝等民间工艺美术作品。
       2.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题材积极向上、材料环保、制作技艺精湛、民族特色突出、生活气息浓郁,在民族民间工艺美术传承与创新方面成绩显著,体现当代最高艺术水平。
       (2)作品必须是实物,属本人或集体创作的代表作品。个人或多人署名的集体创作仅限申报一件(套)作品参评,参评作品应明确著作权归属。
       (3)已获得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作者,可继续参评,但应间隔一届之后方可申报,其参评的作品必须是新创作的,且在工艺水平上有显著的提高。
       四、推荐方式
       我会将根据各类别申报作品数量和质量,结合中国民协关于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的总体时间安排和分配给各省的推荐作品数量,组织专家分类进行评审,确定各类别推荐作品由省民协集体推荐。其中民间工艺美术类作品还将结合我省专项工艺美术展览进行现场评审确定推荐作品。
       五、征集方式
       申报人员须填写《第十七届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辽宁省推荐作品申报表》(点击文后阅读原文进行下载,验证码:1234),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申报表以“十七届山花奖征集——作者姓名”命名发送至辽宁省民协工作邮箱:lnmjwy@163.com。其中申报民间艺术表演类的作品同时还需发送一年内录制的影像资料。要求画面简洁清晰,节目完整真实,不进行二次包装制作,不添加节目宣传等无关内容。

       不详事宜,请咨询辽宁省民协,电话:024-22827446。



(来源:辽宁文学艺术网)

2024/5/11 18: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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